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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3 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57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5号)精神,推动我市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市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技术支撑、加大行业监管、完善政策扶持,着力推进全链条、网络化、标准化、可追溯、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为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奠定基地。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新增冷库容量10万吨;口岸冷链物流初具规模;冷链物流企业综合服务能力普遍增强,培育3-5家3A以上冷链物流企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冷链布局

优先支持我市东部和北部区域冷库设施和冷链项目建设,调整我市西南区域冷库多、东北区域冷库少的分布态势,优化和完善我市冷链布局。

1建设综保区口岸冷链物流集散地。支持综保区申请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水果、药品等指定口岸,配套建设肉类保鲜库、水果保鲜库和医药冷藏库等专业冷库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化保税仓库,推进大通关项目实施和“区港一体化”发展,打造口岸冷链物流集散地,拓展国际冷链物流市场。(综保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东部、北部区域冷链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并加快推进灵寿县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智能骨干网物流基地、新乐市富达冷链物流项目、藁城区北国股份有限公司北国高科技物流产业园等冷链相关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冷链仓储配送能力。(灵寿县政府、新乐市政府、藁城区政府分工负责)

(二)推进农产品全程冷链

1推进生鲜农产品源头多规格包装。遵循冷链生鲜农产品包装发展趋势,推广和引导冷链生鲜农产品包装的小型化、精品化、透明化、绿色化、组合化和礼品化,源头推进冷链农产品包装流通新模式。(商务局、市农业畜牧局分工负责)

2推进农产品产地预冷。鼓励农产品产地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运输、低温配送、冷链销售等上下游有效衔接,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结合产业扶贫,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产地冷藏保鲜库,推进源头冷链错峰上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市发改委、市农业畜牧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三)创新企业经营模式

1打造全链条冷链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冷链物流理念和技术,支持北方农产品、凯隆达食品有限公司、厚朴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河北富达冷链有限公司、河北盛宇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战略重组、连锁经营、改扩建等方式,形成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共建共享冷链设施,搭建电商平台,创建覆盖生产基地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拓展冷链增值业务。(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2鼓励多种经营模式创新。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利用低温冷库等设施资源,与中小微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为小型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条件。探索、引进盒马生鲜、邻里生鲜等新零售业态。(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畜牧局分工负责)

(四)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1深入推广冷链物流标准化。以我市推进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相关工作为契机,在冷链物流领域全面推广1200毫米×1000毫米标准托盘和600毫米×400毫米包装基础模数,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严格执行各类省级冷链物流标准,推动具有推广价值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或行业标准,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分工负责)

2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在冷链物流领域的开发应用。支持冷链物流车辆配备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整合各作业环节,实现全程温控、高效运作。(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3搭建冷链公共信息平台。积极参与省“产品+冷链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域内相关企业建立冷链物流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系统,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信息化、数据化、透明化、可视化。推动冷链仓储物流企业与电商平台和农产品直销体系对接,促进冷链物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畜牧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分工负责)

4推进地方标准工作。积极参与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征集、立项等工作,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参与省制定冷鲜肉、水产品、冷冻食品及餐饮物流配送等行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保障技术和智力支持

1推进新型装备应用。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冷藏运输车辆。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从运行状况等方面对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开展认证,推广专业化、轻量化冷藏运输车辆,发展标准冷藏集装箱业务,促进冷链物流作业环节以及不同交通方式间的有序衔接。(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分工负责)

2支持医药冷链验证平台建设。支持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等大型冷链物流企业依托设备和技术优势,牵头组建专业冷链验证团队,建设冷链验证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专业冷链验证培训,为我市冷链物流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市食药监局分工负责)

3加强人才教育培训。支持和鼓励石家庄学院、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职业财会学校等市属院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积极参与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六)促进物流企业长效发展

1帮扶冷链物流企业。结合“双创双服”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扶持石家庄金凤冷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鲜鲜农产品有限公司、河北吉东果业有限公司、新乐富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对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冷链设备,提高市场占有率。(各分包单位分工负责)

2保障冷链物流建设用地。做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3降低冷链企业融资成本。拓宽冷链物流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投融资支持,创新配套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分工负责)

4降低冷链车辆通行成本。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完善、优化冷藏运输车城市道路通行证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推行网上申办、审批机制,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重污染天气启动汽车限行措施时,对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市交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5减少冷链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落实我市《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石政发〔2017〕11号)中3A冷链物流企业奖励政策。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整合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证照事项,实施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行业协会分工负责)

(七)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1积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探索建立对运输环节制冷和温控记录设备合规合法使用的监管机制,将从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全链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检査。将配备温度监测装置作为开展冷藏运输业务的强制性要求,在车辆登记上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畜牧局、市交管局分工负责)

2完善冷链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有关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通过“信用石家庄”网站及时公开,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机制。(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做好重点项目推荐工作。积极参与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加强协同发展能力,打造2-3家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产品流通创新龙头企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畜牧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二)加强组织保障。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动、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物流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各责任单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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